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海關總署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印發《推進鐵水聯運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長江干線主要港口鐵路進港全覆蓋,沿海主要港口鐵路進港率達到90%左右。全國主要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達到1400萬標箱,年均增長率超過15%;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粵港澳大灣區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鐵路、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汽車運輸大宗貨物的比例達到80%,鐵水聯運高質量發展步入快車道。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以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為統領,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基礎設施聯通、運輸組織優化、信息共享共用、政策標準銜接為抓手,堅持規劃引領,強化項目牽引,創新聯運機制,降低物流成本,推動融合發展,提升運營效率,加快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到2025年,長江干線主要港口鐵路進港全覆蓋,沿海主要港口鐵路進港率達到90%左右。全國主要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達到1400萬標箱,年均增長率超過15%;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粵港澳大灣區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鐵路、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汽車運輸大宗貨物的比例達到80%,鐵水聯運高質量發展步入快車道。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一體銜接,提升設施聯通水平。
1.加強港口與鐵路的規劃和建設銜接。統籌考慮港口集裝箱、大宗貨物鐵水聯運發展需求,港口新建或改擴建集裝箱、大宗干散貨作業區時,原則上同步規劃建設集疏運鐵路。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與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素強化協調銜接。加強港口和鐵路的規劃銜接,做好聯運發展線路、樞紐建設用地預留。統籌考慮主要港口建設條件、運輸需求、貨源分布等,加強集裝箱、大宗貨物鐵路運輸骨干通道與港口集疏運體系規劃建設,推動鐵路運輸網絡和水運網絡的高效銜接。
2.加強港口集疏運鐵路設施建設。建立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項目清單管理和更新機制,根據項目前期推進、用海用地要素保障和投資落實等情況,對集疏運鐵路建設項目動態更新。重點實施主要港口重要港區集疏運鐵路及“最后一公里”暢通工程,配足到發線、調車線、裝卸線等鐵路設施,實現鐵路深入碼頭堆場。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和港口、航運企業積極參與集疏運鐵路項目建設,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投資建設多元化。
3.加強港口后方鐵路通道與內陸場站能力建設。研究港口后方鐵路運輸能力問題,加快不滿足運輸需求的瓶頸路段的新線建設或擴能改造。建好用好鐵水聯運的鐵路場站,完善接卸、堆場、道路等配套設施,推進鐵路港站與港區堆場“無縫銜接”。結合國家物流樞紐、國家綜合貨運樞紐、鐵路物流基地等,推動鐵水聯運鐵路場站布局優化調整,實施一批鐵路內陸場站建設和擴能改造項目,滿足業務辦理需求。
(二)強化組織協同,提升聯運暢通水平。
4.優化聯運組織方式。鼓勵鐵路、港口、航運企業聯合開展市場營銷,加強鐵水聯運貨源開發,大力發展跨境電商、冷藏箱、商品汽車、適箱散貨等鐵水聯運,推動形成“聯運樞紐+物流通道+服務網絡”的鐵水聯運發展格局。推動鐵水聯運全程組織,探索開展聯運集裝箱共享共用、聯合調撥,減少集裝箱拆裝箱、換箱轉運、空箱調運等,在鐵水聯運領域率先實現“一箱到底、循環共享”突破。有條件的區域推進鐵路重去重回、直達運輸等方式,開通點對點短途循環班列,提升運輸時效性。
5.拓展聯運輻射范圍。根據運輸需求、貨源分布等,積極拓展主要港口國內國際航線和運輸服務輻射范圍,支持將海港功能向內陸延伸,促進海陸高效聯動,提升海港輻射帶動能力;拓展鐵路貨運市場,加強鐵路班列、船舶班期的銜接匹配,增強鐵水聯運服務能力和水平。統籌布局鐵路集裝箱、大宗貨物辦理站點,發展鐵路無軌站,拓展內陸貨源市場。加快國際集裝箱鐵水聯運發展,進一步推動以主要港口為節點的中歐班列、過境運輸班列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班列發展。發揮“西煤東運”“北煤南運”聯運主通道作用,推動聯運裝備自動化、專業化、綠色化發展,進一步增強煤炭鐵水聯運服務和保障能力。
6.充分挖掘聯運通道運輸潛力。挖掘聯運鐵路貨運潛能,統籌高鐵與普速列車、客車與貨車運輸需求,統籌國家鐵路、地方鐵路等運輸能力,進一步簡化鐵路箱提還箱手續,提升不同產權鐵路直通運輸便利化水平。挖掘聯運港口潛能,通過碼頭改擴建、設備自動化改造、增配橋吊、擴容堆場等方式,積極推進既有集裝箱碼頭智能化改造、通用碼頭專業化改造、老舊碼頭提升改造工作,提升港口服務保障能力和安全韌性。挖掘聯運船舶運輸潛能,進一步優化船期安排、船岸銜接,加快船舶運力周轉。
7.推進“散改集”運輸。積極推進糧食、化肥、銅精礦、鋁礬土、水泥熟料、焦炭等適箱大宗貨物“散改集”,加強港口設施設備建設和工藝創新,鼓勵港口結合實際配置“大流量”灌箱、卸箱設備,鼓勵鐵路針對大客戶開行“散改集”定制化班列。深入開展港口內貿集裝箱超重運輸治理,加強港口、航運、鐵路企業間聯動,禁止超重箱進出港口、裝卸車,促進鐵水聯運安全發展。
(三)強化創新發展,提高聯運服務效能。
8.培育鐵水聯運龍頭企業。鼓勵支持鐵路、港口、航運、貨代等企業加強合作,以平臺為支撐、以資本為紐帶、以股權合作為方式,通過成立合資公司、組建運營機構、成立區域發展合作聯盟、跨產業集群等形式,加強聯運物流資源整合,支持發展專業化、數字化、輕資產的多式聯運經營主體,培育壯大全程物流經營人,提供全程綜合物流解決方案。鼓勵具備條件的聯運經營人開展業務流程改造,壓縮業務冗余環節,提供“一站托運、一次收費、一次認證、一單到底”的“一站式”門到門服務,打造鐵水聯運龍頭企業品牌。
9.提升口岸通關便利化水平。積極推進便捷通關,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利用先進技術設備快速完成進出口集裝箱貨物檢查,增強鐵水聯運客戶粘性。研究推廣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模式。推動條件成熟的鐵水聯運港站與港區作業一體化管理,實行快速通關、快速裝卸轉運,減少“短倒”運輸。
10.推動鐵水聯運“一單制”。推進鐵水聯運業務單證電子化和業務線上辦理。依托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開展集裝箱鐵水聯運領域“一單制”,研究在鐵水聯運領域率先突破“一單制”運單物權問題。鼓勵具備條件的聯運企業發展“一單制”服務,研究完善“一單制”電子標簽賦碼及信息匯集、共享、監測等功能,推動單證信息聯通和運輸全程可監測、可追溯。
(四)強化統籌協調,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11.完善鐵水聯運標準規則。研究推動水運和鐵路在貨物分類、裝載要求、運輸管理、安全監管、計費規則、危險貨物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標準協調與銜接,加強聯運裝備技術、作業程序、服務質量、電子數據交換等標準制修訂。開展統一水運、鐵路運輸貨物品名劃分研究,完善鐵水聯運作業規則體系,研究含鋰電池貨物等的鐵水聯運標準,開展鐵路運輸雙層高箱及其專用車型技術條件的研究。
12.健全市場價格體系。鼓勵港口企業實行鐵水聯運業務港口作業包干費優惠,鐵路、航運企業延長集裝箱使用期,研究完善鐵路運價調節機制,鼓勵港口、航運、鐵路企業與客戶簽訂量價互保協議、延長堆場堆存使用期等,研究“一口價”聯運收費模式,提升鐵水聯運價格優勢和市場競爭力。規范鐵路、港口、船代、船公司、貨代等重點領域和環節收費行為,做到清單與實際相符、清單外無收費。實施靈活的鐵路價格調整策略和運費結算模式,給予信用較好單位一定的結算期。
13.強化科技創新驅動。推動5G、北斗導航、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物聯網等在鐵路水運行業深度應用,探索推進跨區域、跨業務協同和貨物全程追蹤。推動海關、海事、鐵路、港口、航運等信息開放互通,探索實時獲取鐵路計劃、到發時刻、貨物裝卸、船舶靠離港等信息,實現車、船、箱、貨等信息實時獲取。支持鐵水聯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鼓勵發展第三方供應鏈全鏈路數據互聯共享服務。完善鐵水聯運信息交換接口標準體系,推動鐵路、港口等信息系統對接和實時交換,提升港鐵協同作業效率和聯運服務整體效能。
三、保障措施
14.建立協同推進機制。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國鐵集團等單位聯合成立協同推進鐵水聯運發展工作專班,開展定期會商,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要點。積極推進鐵水聯運交通強國建設試點任務,打造一批鐵水聯運示范工程,盡快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地方相應建立協同推進鐵水聯運發展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鐵水聯運發展相關問題。壓實鐵水聯運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管理部門監管責任,營造良好環境。
1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做好港口樞紐發展空間預留、用地功能管控、開發時序協調,加大對主要港口、集疏運鐵路及配套建設工程的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和鐵路接軌條件支持。加快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項目手續辦理,其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或生態保護紅線的項目,可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用好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車購稅政策,加大財政等資金支持力度,支持鐵水聯運重點項目建設。鼓勵港口、航運、鐵路等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以股權合作等方式共同建設運營集疏運鐵路項目。
16.發揮地方積極作用。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爭取地方人民政府加大對鐵水聯運發展的重視和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申請預算內資金、專項資金等投入,將鐵路集疏運項目建設、集裝箱鐵水聯運發展、大宗貨物港口綠色集疏運結構調整等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大力推動“公轉鐵”“公轉水”,促進運輸結構調整。要做好工作謀劃、專項研究和統籌安排,加大資金投入,加大項目前期工作力度,全力推動項目落地,制定項目建設計劃,倒排工期、壓茬推進建設項目,按期完成重點任務。